违法的,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当然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客户资料对公司来说就是商业秘密,如果客户资料被已经离职的员工窃取走,最严重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根据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该员工可能会被判处三到七年左右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员工带走企业的客户名单以及技术资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关键在于对客户名单以及技术资料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还是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之所以受法律保护是由于商业秘密信息是权利人通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研究开发出来得以使用并能够增加权利人经济利益和增利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要构成商业秘密,需要满足上述要件,且其不能仅仅反映客户的联系方式、地址等简单信息,而要反映客户的交易习惯如订单数量、承受价格等等,对于公司来讲,无论是一些长期稳定的客户还是新增的客户,这都能够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无论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目的是什么,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即便窃取客户资料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签的有保密协议,公司还是可以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二、 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修改为:“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可以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用人单位的损失,违反保密协议可能产生三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者承担刑事责任的仍然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如当事人未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
只有聊天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引起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权利义务会影响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2、起诉人可以明确提出被起诉对象;3、提出具体诉讼主张时能有对应的事实理由;4、受理该起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审判权。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起诉人提起诉讼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的,且其起诉状撰写的内容要点必须要有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以及当事人想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的具体请求、还要有提起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对其已经搜集到的证据进行罗列,例如双方的聊天证据、转账记录等,如果案件还存在有知情人的,还需写明其个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再由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起诉人立案受理回执,由其向指定的银行预先交纳案件的诉讼费用,并在作出该决定的五天内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可以作出答辩;而若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且向起诉人告知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单就你现在的表述来讲,虽然不知道你的目的是追究他什么责任,也不清楚他的行为给你们造成了什么损害。但是仅凭一个QQ聊天记录,没有其他任何实质内容,比如现实中的签字,合作证据之类,明显证据不足,甚至可以说连一个合法有效的证据都不是。所以更谈不上追究他什么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