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能知道你的微信聊天可能有以下原因导致的
1.
对方如果不是从你的手机上看的聊天记录的话,那么就是从与你聊天的人的手机上看到的。毕竟对方只要能够将与我们聊天的那人的手机上的微信打开查看即可,因为在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双方的聊天记录在各自手机都会显示的,只要知道另一个人的聊天记录,就可以知道用户自己的聊天记录。
2.
可能是微信号被盗了。微信号被盗的话,是需要用到一些网络技术辅助的。当然也存在用户自己登陆时密码不注意保护,不小心泄露的情况发生。所以,如果微信被盗,那么在聊天记录没有删除的情况下,其他人只需要登陆你的微信号,自然是可以看到你与别人的聊天记录的。
3.
一般来说,聊天记录等一些数据在微信的后台都是有记录的,但是普通人是没有权限
一.问题出在你手机上,你的手机被别人安装了监控软件,尤其是如果你用的是安卓的手机,因为安卓软件开源的原因,很容易被人安装上监控软件,这点在技术层面上来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你需要完全格式化你的软件,并且更改你手机的密码。不要让你的手机被别人把玩,这些,都有可能让别人在你手机上装上监控软件的。
二.你看下你的手机微信界面搜索框下面,是否有个windows 微信已登录,或者是IPAD已登录的提示。因为现在微信可以允许双终端登录。就是你微信在手机里登录后,还允许在电脑上,或者是在IPAD上登录。这样,自然你在手机微信上聊什么,跟谁聊,人家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只要聊天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就有用。为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唯有三性皆备者方为该案的证据。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例,首先要看当事人举示的证据是否为原件——如果仅仅是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或者照片,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辅证,其真实性就已经缺失;其次,确定聊天记录双方特别是对方的身份——是否为对方当事人(这个过程并非想当然就可认定,比如该微信号是否明确在相关文书中、该微信号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该微信号是否绑定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等),再次要看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完整,是否与案件待证的事实相关,最后要看该聊天记录的形成或获取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通常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我们都知道微信有他特殊的保密功能,如果你在接听他的情况下不被他发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任何的时候我们都不需要去。这样做只要告诉他,我想看看你的微信聊天儿记录就可以了。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首先,偷窥别人的聊天记录,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关于是否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犯罪,由于我国刑法尚没有隐私权一说,所以偷窥他人聊天记录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聊天记录别人不可以查出来。只有在获得一个人的登录设备之后,才可以查询一个人的聊天记录内容。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我们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保存的还是比较好的,因为想要查询一个人的聊天信息内容,就必须要获得对方的登录设备才能够进行查询。当我们获得了这个人的登陆设备,就可以查询对方的聊天记录。
警方介入“查询微信聊天记录”的前提条件
正常情况下,用户使用微信进行聊天,不会被警方监控或调取,虽然警方有权调取这些记录,但也需要走流程,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才可以。
当警方正式介入时,意味着被调查的对象可能涉嫌“网络犯罪”,最常见的就是诈骗、博彩、非法交易等案件,警方之所以要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收集证据。
所以,如果自己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哪怕警方有权调取这些记录,也不会闲着无聊去调出来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