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查对方的通话记录,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和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调取通话记录。但是调取通话记录可能没有用的,因为可能只有通话记录,没有通话内容。如果需要证明另一方有外遇等情形时,通话记录起不到证据作用。
法律分析
如果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会同意调取通话记录的,但是调取不了内容,网络聊天一般不会调取,证明力相对比较弱,作为证据的难度较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夫妻起诉离婚主要是双方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诉讼离婚是需要调取一定的证据,以此来判断双方的实际情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不会调取一方通话记录的。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委托律师,调取对方聊天记录。不过记录的证明效力不足,还应该多收集一些物证、书证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发现老婆出轨了是可以调查聊天记录的。不过要调查聊天记录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所以要调查聊天记录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仅仅是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的聊天记录以及宾馆的开房记录的,如果想去调取的话,需要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再去相关部门调取。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聊天记录的,况且法官根本没这个调取被告人通讯记录的权利。如果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会同意调取通话记录的,但是调取不了内容,网络聊天一般不会调取,证明力相对比较弱,作为证据的难度较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