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试想过一下自己的私人财产假如被人无端端没收而从此没有了下文会作何感受,毕竟每个人都拥有对自己私人财产的处置权和拥有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他人越权侵占自己的财产无非就是一种违法所得,理应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山西运城市民23年前被扣押23根金条未被归还引关注
近日有相关媒体曝光了山西运城某市民张某声称他23年前所持有的合计1200多克的23根金条被当地的办案民警扣押没收,此后多年一直都没有下文。
说起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还得从23年前说起,当时张某将自己所购买来的黄金首饰通过冶炼技术融化成23根金条合计1200多克,如此重量的金条无论是放在当时还是当下都是一笔不菲的财富。当年也有一名南方口音的人士借鉴别黄金纯度为由而私底下约见张某,随后张某也听从建议带着黄金赴约,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某夫妇竟然被当地的办案民警现场控制,并且扣押了他这23根金条,他们随后也被带往当地的公安分局。两名民警也当场给他们出具了扣押黄金的一张白条,随后夫妇俩也缴纳了8000元罚款才得以恢复人生自由,但是那23根金条竟然没有被告知归还。
当地纪检部门就此事展开调查涉事的办案民警已经被处以纪律处分
此后的多年里面,张某也不断的向当地的公安分局讨要说法,但是最终分局也只是退还七千元的罚款,而当地的纪委部门也就此事展开调查,最后得知的是当年扣押张某黄金的4位办案民警已经被处以相关的纪律处分。即便如此,到如今张某当年所被扣押的23根黄金一阳没有着落下文。
当事人提起国家赔偿程序
时间来到今年,张某也再次向当地的盐湖公安分局再次讨要说法,这一次从相关的人士得知当年所被扣押的黄金已经被倒卖到银行,相关的款项已经被刑警队购买车辆了。由于当年这件陈年旧案终究没有了下文,张某已经提起了国家赔偿程序,此时当地的公安分局也已经主动与当事人进行联系,至于当事人张某以及其代理律师所已经申请的国家赔偿程序,究竟进展如何也只能后续关注。
我相信这篇帖子可以让楼主更清楚的了解整个事件情况:
《仁济医院关于白血病患者石亚龙医闹情况说明》
患者石亚龙,男,21岁,2011年2月6日来我院住院,入院时患者病情重,出现严重贫血、发热、鼻腔出血等症状。针对上述情况医生当时就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强调有可能发生重要脏器出血(包括颅内出血)而危急生命,患者家长表示了解病情并签字。询问病史和查看病历得知2010年9月27日患者因病在上海就医,骨髓检查诊断为急性白血病,之后又在西安某院骨髓检查仍考虑白血病,但未做进一步治疗。患者自诊断白血病至入我院前历时5月,致使病情渐加重。
患者病情需要行输血、骨髓穿刺等医疗行为,按照医疗规范,医生向患者家长告知,患者家长均表示同意并签字。我们立即予头戴冰帽、预约血小板、输止血药物防止出血。于2月6日、7日分别给予输浓缩红细胞2个单位及止血等治疗。2月8日下午3时,在患者父母亲在场情况下行利多卡因局麻、骨髓穿刺,操作顺利。(在此过程中患者父亲当着患者面问医生白血病化疗等问题,可能给患者精神产生刺激)。骨穿后约10至20分钟,患者出现情绪紧张,烦躁不安,给予注射安定10毫克,仍未能控制症状,继而出现呕吐,神志昏迷,双侧瞳孔不等,考虑患者烦躁后促发颅内出血。给予加强头颅冰敷降温、吸氧、输止血药物等抢救治疗,并向家属告知发生了颅内出血,一方面我们积极抢救,另一方面告之其父母白血病颅内出血,几乎无抢救生还的可能,这是白血病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
此后患者父母亲就一口咬定是我院给患者治疗死亡的,边哭闹边给家里打电话叫来人。大约下午5时患者家里来了约8-10人左右,都是情绪冲动,医生向他们解释情况,他们根本不听,群起殴打我院医务人员,主要有两名医生受皮外伤,多人受到拳打推搡,后叫110出警后局面才控制。患者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我们在**在场的情况下给其复印了全套病例。
事发当日,我院就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卫生局医政股贠剑股长来我院向其家属告之,目前有三种方式解决问题:1.协商2.尸检3.上法院。其家属决定上面三种均不采纳,而是决定闹事。一群人晚上就在我院过夜,办公室被他们整夜占据。
2月9日上午9时左右,一群家属再次闯入医办,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我院王长虹副院长劝其离开办公室,其它事再商量。但其中3名女家属开始哭闹,与王长虹搡扯,并拿起多本病历夹在办公室乱砸乱打,一片狼藉,然后多名男家属开始围殴王长虹及其他医务工作人员,我院医护人员赶快报警,110出警同北城***干警到场才控制局面。
2月9日下午,患者家属向医院要求赔付30万元,我院认为整个医疗过程规范,患者死于颅内出血,是白血病本身疾病发展的后果,并不是医疗过错引起的,医院拒绝了其无理要求。在公安干警和卫生局贠剑股长都在场的情况下,再三建议走司法程序,做尸检,但被患者家属拒绝,还是继续闹事。
2月10日上午8:30左右,患者家属又在病区楼道内大声哭嚎,然后在医院大门口摆花圈,大声哭嚎,故意制造影响,影响我院正常工作秩序。
我们强烈呼吁治安执法部门打击医闹,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创建和谐社会。
运城仁济医院
2011年2月10日
当前打学生的商贩已经被移交到了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公安机关暂时没有公布处理办法,相信该商贩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认为在这次事件过程中,商贩有些理亏,学生买完水果后觉得斤数不够,商贩可以很好的沟通解释,或者是重新换乘进行称量,都可以对这件事情有一个很好的解释,但商贩反倒没有进行退货,还进行殴打,我认为这是商贩心虚的表现,可能大学生买的水果斤数确实有问题,所以商贩才会一提到退货就生气打人。
一、事情起因经过是什么?
事情非常简单,一对情侣学生在学校外边的摊贩位上购买水果购买水果后,两个人觉得商贩缺斤短两数量不够,于是去回到摊位上进行退货,在退货过程中学生同商贩之间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卖水果商贩的一位女士拿橙子砸两名学生,最后男学生进行反击,在这个过程中,中年男子商贩用糖葫芦诛仙扎向男大学生,并打了大学生耳光,虽然最终被众人拉开,但是这种行为确实十分恶劣,最终在校方的处理下,将殴打学生的商贩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商贩秤应该有问题。
我觉得大学生买东西一向都比较大方,对于一些小差距小问题一般都会一笑而过,大学生的社会经验很浅,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问题很严重都发现不了,所以我觉得大学生能发现他水果缺斤短两,并且找商贩理论退货,可能商贩在缺斤短两问题上很严重,而在商讨退货问题时商贩怒而伤人,说明他心虚,所以我觉得商贩的秤也有问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商贩的磅秤进行第三方机构检测,看是否在销售问题上存在欺骗问题。
三、应该严肃处理商贩。
我觉得对待这个问题应当给学生一个好的解释,商贩在这件事情中却做的非常不对,当地公安机关一定要对这件事情严肃查处,严肃处理。
事情被曝光之后,当地警方注意到此事,联系到当事人。警方目前态度,还是很诚恳,主动和当事人,以及代理律师联系。接下来将会双方一起商量好此事,积极协商解决好方案,争取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目前警方已经收到,律师邮寄过来的国家赔偿申请,将会第一时间通报此事。
此案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如果黄金没有丢失,应该还给人家黄金。若是没有办法归还,应该折合成现金。这件事情更让很多人想到之前,青海商人被扣黄金一案,事件持续那么多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没有想到在中国,还有类似案子,警方没收当事人黄金,给出理由究竟是什么,到现在没有一个准确说法。并且将那些黄金卖给银行,给刑警队买了车,怎么想都觉得十分荒唐。
律师介绍此事,其实心中同样有很多疑问,市民并没有犯罪。带着金条去宾馆,某种程度上也被人欺骗,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据他介绍,1998年市民张某某有23根金条,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没有想到被人惦记上,当年七月,有人约他见面。那人是南方口音,理由是鉴别黄金纯度为,等到见面之后,那些黄金就不归他所有。
夫妇二人被人控制,其中一人自称是民警,将夫妻两人带动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理由就是说他们倒卖黄金,就将这些黄金给扣了下来。当地警方后来给其开了一张收条,缴纳八千元后,两个人被释放。这么多年,虽然夫妻两个人几次来找,不过黄金一事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案。中间陆续归还7000元,办案四名警察还被盐湖区纪检部门,进行了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