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起诉,至于胜诉的概率则需要看双方的证据,若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的合意,再结合转账记录自然胜诉的概率是很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起诉,但是只有转账记录,而对方提出抗辩的,可能导致借贷的主张不成立,因此,微信聊天记录若能证明借贷合意,则案件胜诉概率比较大,若不能证明借贷合意,对方又提出抗辩的,则可能导致借款合意不成立,胜诉概率就小很多了。
没有把握,如果对方存心赖帐,你是没办法的!
微信聊天记录无法作为贷款的凭证,必须是其本人签字的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作为庭审证据,应注意以下三点:
1.能够证明所举示的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使用人为案件当事人。
一般而言,经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通常可以与当事人相对应。但微信账号一般通过手机号注册,大部分账户未进行实名认证,其单独作为证据认定为当事人使用的证明力不足,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作为电子证据时需重点审查其真实性。
虽然可以使用这些记录作为证据,但是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还是审查得非常严格的。
要求电子证据形式完整,且能够提交证据原件,否则证据真实性存疑。故应当及时保留重要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不得随意删除,也不得在诉讼中禁止于己有利的片段。
3.电子证据应当辅助以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等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
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时做好内容备注,对方未还款时及时催收,催收时明确欠款金额,完整保留相关证据。
但,其实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不能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一方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如对方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则还需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借款合意,否则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
对此,发生借贷关系时,要谨记以下三点:
一、签订书面合同或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
二、明确交付过程,如遇大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交付,并注明系借款;
三、确定还款方式,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对于还款尽量出具书面凭证如收条或者通过转账方式还款,同时明确还款金额及还款性质。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他欠你的钱,那就足以证明他欠你钱的证明了,所以说的话不需要别的了,那你以前他借你钱也没打欠条没啥的,只有这个微信记录的话,那就是凭证呗,这个就可以好使了,你有那个视频聊天儿啊,或者是什么短信呢?有这种借条的话,借款方式的话,他就应该能承认了,我认为是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