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删除的聊天记录,公安局和法院当然是查不到的,这个就属于是APP的一些操作的流程,所以删除之后就很难再恢复了。若聊天记录没有被删除,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法院查看可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
庭审中,通过被申请人手机微信提取并拨打的电话号码为申请人的,可以确认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即为申请人。
满足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定案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你的聊天记录吗?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不会调取一方聊天记录的。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可以调取对方聊天记录。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聊天记录的,况且法官根本没这个调取被告人通讯记录的权利。
如果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会同意调取通话记录的,但是调取不了内容,网络聊天一般不会调取,证明力相对比较弱,作为证据的难度较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诉讼中法院可以要求双方出示自己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但一般不向运营商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即使当事人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也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同时,腾讯公司一直宣布自己并不留存聊天记录,对于调取聊天记录的要求一直表示无法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的时候,如果法院要查微信聊天,这个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夫妻两个人离婚,说不需要互相查微信聊天记录的.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一直保存的,如果用户故意将聊天记录删除的话,那就只能通过第三方软件查看了!
聊天记录还可以通过迁移功能来进行保存,只是保存的时间较短,只有一周的时间,如果用户新迁移了聊天记录,则会将之前的聊天记录覆盖了;
微信信息保留情况分如下几种:
1、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存储在手机上的。如果不更换手机,不清理聊天记录,那么数据便一直保存。
2、如果是本机聊天记录被清除后,则无法再查看以前的聊天记录历史。
3、微信卸载之后,聊天记录会随之删除,如果重新安装则不会显示之前的聊天记录,如果是更新微信,则会覆盖之前的版本,聊天记录依旧保存在手机微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