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官司。女方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还亮出了与丈夫之间的微信记录,证明自己确实屡遭丈夫的打骂。“打了十年越打越重”“哪对夫妻没动过手?”“你一次又一次打我的时候,有想过我是谁?”“打你是我的错”……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了小薇(化名)婚姻生活的痛苦。
最终,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认定男方家暴的证据之一,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女方的离婚诉求。
家暴悬疑:她说“遭家暴”,他说“没有打”
在很多亲友的眼中,小薇和阿勇(化名)的婚姻挺美满。他们夫妻二人,结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
但实际上,小薇的婚姻很痛苦。她起诉说,婚后阿勇经常要她交代“恋爱史”,稍不满意就打她骂她;前两年她怀二胎时,他还一直追问“孩子是谁的”,用言语侮辱和刺激她,还不承担家务,导致她身心痛苦而流产。
小薇认为,丈夫频频家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因此,她起诉要求离婚。
他们夫妻二人,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小薇说,丈夫存在过错,应当少分财产。此外,小薇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在法庭上,阿勇说“家暴不是事实”,他也不同意离婚,还说双方仍有感情,只是“偶尔发生争吵”。
微信记录:男方承认,“打你是我的错”
为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家庭暴力,小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之前的报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就医记录以及反家暴中心提供的证明。
在夫妻俩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打”这个字。
其中,小薇说:“打了十年越打越重”“你一次又一次打我的时候,有想过我是谁?”
面对妻子的谴责,阿勇回复说:“打你是我的错。”“哪对夫妻没动过手?”
法院认定:男方实施家暴,要赔精神损失
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认为,本案中,虽然双方对是否存在家暴有明显分歧,但从小薇提交的证据来看,阿勇的辱骂、殴打并非偶发,也正是因他的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女方起诉离婚。
根据“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被告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存在过错,而且该过错系导致婚姻关系解体的主要原因,所以被告依法应适当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酌定小薇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阿勇分得40%。
另外,小薇还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判决阿勇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因小薇与阿勇的孩子未满10岁,考虑到阿勇难以照顾孩子,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让孩子随母亲生活更合适。
一审判决后,阿勇不服,已经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
我建议还是谨慎点好,暧昧和玩笑你一定要分清,要注意下丈夫和此人平时的交往如何,切记不要现在就反就闹,仅凭聊天记录就确定关系暧昧这也太粗糙了也太幼稚了,在以后留意即可,就算是确定两个人有实质的出轨,你还是要冷静,要问问自己你想得到什么,离婚你有没有准备好,孩子归谁,后续的问题很复杂,所以你要慎重,聪明的女人会用手腕拿住自己的丈夫,愚蠢的女人会闹个鸡飞蛋打。
应该有二个可能,一个是这个妻子跟这个男的有暧昧关系,不想被丈夫看见,所以删除聊天记录,二,是这个妻子与该男的没有暧昧关系,相反还是很在意丈夫的,但怕丈夫看到有些聊天记录引起误会,所以删除。所以作为丈夫首先不要发火,沉住气静观一段时间,日久见人心,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果确有暧昧关系,总有被发现的一天,如果没有这种关系,那也不至于与妻子关系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