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他人允许,偷看他人信件、电子邮件、qq微信等内容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隐私权包括:①个人生活自由权;②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③个人通讯秘密权;④个人隐私利用权。
3、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①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②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③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④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⑤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⑥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⑦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⑧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⑨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父母为了关注孩子动态,偷看孩子的QQ聊天记录,是侵犯了隐私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家长因为想关注孩子的心理情况,特别是处于青春逆反期的孩子,家长们出于关心,会有偷偷观看孩子的日记本、QQ聊天记录等情况,而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有关规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益,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隐私权,一般来说,这些隐私对于孩子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说父母是为了孩子好,才关注孩子的qq聊天记录,但我们总会遇到,父母因为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益,导致一家人大闹不和的情况,但大多数的结果都是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节,真正被迫走上法庭的还是很少,因为本身大家都是亲属关系!
对于家长朋友们来说,最好还是不去干涉孩子们的隐私,给他们一个独立的空间,同时找好时间,和孩子们进行轻松、友好的交流,有效的交流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因为过度“操心”而适得其反。
父母偷看孩子QQ聊天记录以及短信算不算侵犯隐私权?算侵犯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但现在争议最大的是当监护权(监护人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的权利)遇到隐私权,如何判别。
隐私权是一种完全的权益主张,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监护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共6条几乎全部规定了父母及其监护人的“义务”,而没有一条是规定其“权利”的。其中第12条还规定了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因此,父母不能拿自己的“义务”去限制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父母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的隐私,实际是早已把其正当的监护变成不正当甚而非法的监视了。即便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讲,尊重孩子的隐私,允许孩子有其自己的做事和思维空间,才是保护孩子做人尊严,并呵护和培养其健康人格和独立精神的关键所在。
再者,监护并非监视,故而无论学校还是家长,都不应对孩子的精神成长包揽巨细,更不能以爱为名义公然侵犯其隐私。在人格和尊严面前,是没有年龄大小之分的,即再小的孩子也有尊严,而这份尊严能否得到妥帖的保护,乃影响其精神或身心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因此,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隐私权的做法,注定是一种必须摈弃掉的“糊涂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