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 ,当然是可以作为你老公出轨的证据了 。虽然小三儿的头像换了,但你老公的头像还是存在的 。另外还有昵称 。这完全可以作为你老公出轨的证据 ,在法庭上出示是对你有利的 。
法律的角度而言,重婚有三条件
以夫妻相称并同居
同居地点周围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二人中其中一方必须已婚且未离婚
你所说的只能算证据,但不是铁证,她完全可以说是开玩笑,因此如果你要坐实他们,还得有他们邻居的证人证言,邻里之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让他们出庭他们未必肯,因此要悄悄录下来,然后是你们的结婚证,如果他们托关系领了第二张结婚证,立刻复印带走,有孩子那就更方便了。这些都有了,他们就和牢房不远了。
当然有错,你这个侵犯人家隐私了,毕竟手机上有很多隐私,虽然他是你丈夫,但不代表你有权利去偷看人家手机,况且你在他无知情况下发的。相信你也不喜欢让别人知道你的隐私暴露其他人身上吧,有事二人协商来,没必要搞得那么尴尬而且又没什么好处。
单纯的聊天记录应该不犯法吧,但是这聊天记录里你不能泄露别人的姓名电话,肖像这些隐私。
曝光小三的照片是违法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未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对方肖像,则既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也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偷拍他人住所内的情况,如偷拍他人换衣服,上卫生间等类似情形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对方报警后,警方会追究偷拍他人隐私违法行为人相应的违法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虽然老公出轨外面有人,是他的问题,但你未经他人同意把别人的聊天记录公之于众,这个应该算是侵犯隐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