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陕西平利县一高三女生从学校走失自杀。11月5日,死者母亲发文表示,距离女儿身亡半年多了,学校还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说法。
死者母亲王丽(化名)发文称,女儿李华(化名)今年17岁,念高三。2020年4月21日,女儿早上6点多去上学,王丽照常在晚上10点30左右去接孩子放学,可她那天一直没有等到女儿。
王丽第一时间联系了孩子的班主任。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她连着拨打了很多个电话,都没打通。王丽以为是自己和孩子走,就沿着回家的路找了一遍,但一直走到家里都没发现女儿的踪影。
王丽心急如焚,深夜骑着电动车,在县城周边一遍一遍地寻找,同时不停地给班主任打电话,但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听。
王丽重新回到学校门口,想进去找班主任反映情况,却被门卫拦住,称疫情期间除了老师和学生谁都不许进。走投无路的王丽,无奈在凌晨12点40分左右问了女儿的同学,没想到同学们告诉她,李华从中午开始就不在班级里了。
这个消息对于王丽来说,如同五雷轰顶。在女儿失踪的期间,她没有收到来自学校的任何通知,李华平时从来没有请过假,也不会旷课,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消失。
班上的3、4个同学听说了这事,也出来和王丽一起找人,但王丽心里愈来愈焦虑,她坚持要进学校里找。在同学的帮助下,王丽第四次终于成功进到了学校里。
她想直接找女儿班主任询问情况,但又不知道老师住在哪个宿舍。一个男生说,他之前帮老师搬过家,但是记不清具体在哪了,王丽只能上楼去试试看。
凌晨2点多,楼梯爬到一半,班主任终于回复了王丽的消息,"不好意思,家长我醒了",她说自己昨天太忙,就忘记联系王丽了,还说等6点30学生宿舍开门再去问情况。
王丽在电话里请求班主任,现在就起床,她的女儿丢了,她现在就想看监控。大约2点半左右,有一个学校主任来给王丽调了监控。凌晨5点多,王丽发现女儿当天中午12点就从学校侧门离开了。
她立刻报了警,警方调查发现,李华出校门后乘上了一辆开往老家的公交车。4月22日上午10点20分,一行人赶到了李华的老家,打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一股浓浓的煤气味。王丽走进屋里,发现了女儿的遗体,她抱起女儿时,孩子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法医通过孩子脸上的尸斑判断,死亡时间已经超过4、5个小时了。
王丽说,她一开始都没有要求什么,但是后来学校的态度实在太令人寒心了,他们居然说校方没有责任,当事班主任也还继续做着新高一的班主任。
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中午学生们都统一在校吃饭,晚上才能回家。那为什么李华中午离开学校的时候没有人拦着?孩子失踪整整10个小时,都没有人通知家长。
王丽说,由于校方未能作出及时妥善的处置,致使自己错过了营救女儿的最佳时机,如果校方下午就联系自己,可能孩子也不会死。她说自己就是把命搭上,也要为孩子讨一个说法。
律师分析称,李华的死与老师的疏忽,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华死于煤气中毒,煤气是她自己开的,属于自杀,故没有人需要为这次事件负刑事责任。
平利县相关部门认为,该学校执行封闭管理制度、缺勤学生登记制度不严格,班主任发现李华失踪却没有及时上报,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很多影视剧当中,“师生恋”都是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师生恋并没有好下场。2007年,孤雁的一所中学中,就发生了一起由师生恋所引发的命案,而老师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因为一名女教师同时和两个学生谈恋爱,来两个男生争风吃醋,一名男生被强烈的嫉妒心趋势,最终杀了另外一个男生,而这两个男生还曾经是好朋友。
高中是一个荷尔蒙萌发的年纪,很多人都会有暗恋对象,而对于高中生来说,许多成熟的女性对他们会有很大的吸引力。2006年,贵阳六中17岁的高中生孟超转到了文科班,并认识了这个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丽。
张丽离婚多年,今年已经43岁,但是却不显老,她已经担任班主任15年的时间了。一次,孟超因为违反纪律,打电话向张丽道歉,从那天起,两人的互动就变得多了起来。由于孟超从小和父亲长大,没有得到过母爱,在交流的过程中,张丽的关心让孟超渐渐感受到了温暖,并对她渐生好感。
2007年3月,学校组织到外工训,并且终于在这里向张丽表白,两人随后走到了一起。之后的一周时间里,他们开始有了肌肤之亲,孟超每周都会以补课的名义到张丽家中与她亲热。两人也渐渐无法自拔,有了山盟海誓的承诺。
然而,孟超不知道的是,张丽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男朋友,是他的朋友何小历。他是孟超在新班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不过,刚进入新班时,他就听说了张丽和何小历有不正当关系。事实的确如此,两人的恋情从2006年3月开始,一直保持到2007年,并且已经发生过关系。两人同样有着山盟海誓的承诺。
从2007年6月开始,何小历就知道了张丽和孟超的不正当关系。2007年的一天早上,孟超和张丽正在屋中,此时何小历突然用钥匙开了门,两人就这样狭路相逢。这是两人第一次“撞车”,平常只要是何小历在,张丽就会不然孟超来。3人的关系曝光之后,嫉妒和怨恨就已经在两个高中男生当中慢慢生根发芽,终于有一天彻底爆发。
9月27日这天,孟超突然接到张丽的电话,说何小历逼她把家里的钥匙给他,要看他们偷情的样子,还骂两人是奸夫淫妇,还说要砍他。一听这话,孟超的怒火被彻底点燃,并决定下手为强。
傍晚,孟超带着刀来到何小历家,孟超借着谈一谈的名义进入家门,并在何小历帮忙倒水时,一刀通向何小历的后背,何转身反抗时,又捅了他的腹部3刀。何小历死亡了,而孟超最终于2007年被逮捕。
案件审理过程中,孟超终于发现,自己似乎成为了张丽的刀子。原来,张丽一直都在告诉他,自己和何小历没有关系,是何小历一直在纠缠自己。并且还时常在自己面前抱怨何小历,一点点点燃了他的愤怒之火。
但是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张丽却承认自己和何小历是情侣关系,但是却不喜欢孟超。孟超在看守所待了5个月之后,认为张丽是想摆脱何小历的纠缠,于是借他的手除掉何小历。孟超的辩护律师也发现,孟超的手机通话和短信中,与张丽主叫或发送的纪录,全部被删除。显然并不是孟超删的,那么是谁删除,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最终,孟超被判处死刑,上述后依旧维持原判。
孟超被执行死刑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超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08年8月17日以(2008)贵中刑(三)初字第2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孟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孟超不服提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4日〈2008)贵高刑终字第41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孟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本院认为孟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并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系年满18周岁的第二天作案,但尚不足以因此对其从轻处罚。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
核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贵高刑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孟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