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不删除聊天记录说明他对你们之间的感情还是有留恋的
如果不爱了,分手以后,就会删掉对方的所有的联系方式了
所以你们之间的这种爱还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彼此谅解下对方
不要动不动就分手,想着分手后还会找到一个像他这样对你好的人吗
不要轻易说分手,这样会伤了彼此的心~
一般来说,两个人在一起,一定会在微信或者QQ上留下很多聊天记录。谈恋爱的时候这些聊天记录都非常甜蜜,它们也是我们在难过的时候寻找安慰的一个途径。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一份感情,走向天长地久,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分手之后,聊天记录还要不要留着呢?
在我看来,分手之后聊天记录最好删掉。不是因为不想保存回忆,而是有些回忆越去触碰越会难过。我之前非常喜欢一个男生,暗恋他的时候,每天都会把和他的聊天记录翻上几百次,希望从那些微不足道的关心里看出个所以然。可事实证明我只是在欺骗自己,不喜欢你的人,再怎么妄想也是徒劳。
聊天记录代表的,或许是一种纪念,一种回忆,可是,如果这份回忆非常悲伤,倒不如学会断舍离,把它彻底留在过去,也当做一种和过去好好告别的方式,学会和以前的自己和解。
我一直觉得,在一段无法挽回的爱情里,既然选择了分手,就要分得彻彻底底,不要有任何联系,也不要给对方留下任何念想。既然分手了,就要把对方的一切从自己的生命里清空,包括那些或许甜蜜的故事。因为要相信,未来我们一定会遇见更好的人,和更值得爱的另一半,他才是陪伴我们度过一生的那个人,才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人。所以,那些以往的聊天记录,还是丢进尘土里吧。
不可能的,你如果有本地记录他把你屏蔽了也可以看到,若果没有本地记录可以看漫游记录但是只能看7天,会员可以看一个月,超级会员可以看的更多。
聊天记录如果已经删除了那么是很难恢复的,除非你找电脑高手,恢复手机数据!才能恢复聊天记录
有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等,均属于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当事人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以及完整的聊天记录。
2、法官在此提醒,电子数据并不意味着打印出来,或者手机截图之后,大家就可以放心“删记录”了。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证据形式,相对传统的证据来说可篡改性比较大,因此,如果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无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注意三点:(1)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2)要证实微信聊天的对方就是案件对方当事人,即要证明对方当事人是该微信号的使用者。(3)原始载体上的聊天记录应当保证完整性,不能随意选择删除,否则完整性将被质疑,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