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允许公开微信聊天记录公开不违法,但是如果公开了你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名、头像、图片、姓名等,则触犯了法律(隐私权),适用于民事诉讼。
隐私权的主要种类
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
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首先,偷窥别人的聊天记录,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关于是否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犯罪,由于我国刑法尚没有隐私权一说,所以偷窥他人聊天记录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曝光别人的聊天记录犯法。曝光别人的聊天记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依法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