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贝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依法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
微信聊天记录被别人窃取怎么办?
首先了解以下知识:算机启动过程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它有一个非常完善的硬件自检机制,在通电自检短暂的几秒钟里,计算机要完成100多个检测步骤。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概念:第一个是BIOS(基本输入输出系统),BIOS是一组被“固化”在计算机主板中,直接与硬件打交道的程序,计算机的启动过程是在主板BIOS的控制下进行的。第二个是内存地址,计算机中安装的内存为了便于CPU访问,每一个字节都被赋予了一个地址。
电源刚开始供电时电压还是不稳定,主板控制芯片组会向CPU发出一个Reset信号,让CPU初始化,当电源稳定供电后,芯片组便撤去Reset信号,CPU马上从地址FFFFOH处开始执行指令,这个地址在系统BIOS的地址范围内,一般的BIOS放在这里的是一条跳线指令,跳到系统BIOS中真正的启动代码处。系统BIOS的启动代码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POST(加电自检),POST的主要任务是检测系统中的一些关键设备是否存在和能否正常工作,如内存和显卡等。如果这个时候系统的喇叭发出刺耳的警报声,那就有可能是内存条或是显示卡出故障了,具体的错误一般可以从警报声的长短和次数来判断,至于具体的每种声音代表了什么,由于相关文章已经刊登过多次,这里就不细说了。为什么这时的错误要用声音来报警而不是在屏幕上显示呢,这是因为POST的检测过程在显示卡初始化之前,也就是说这时还是“黑屏”阶段,所以在POST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致命错误是无法在屏幕上显示出来的。
下一步BIOS将检查显示卡的BIOS,找到之后调用它的初始化代码,由显卡BIOS找来完成显示卡的初始化。大多数显示卡在这个过程通常会在屏幕上显示出一些显示卡的信息,如生产厂商、图形芯片类型、显存容量等内容,这也就是我们开机看到的第一个画面。
一般来说是不可能。除非有特别的方法,或者就是直接进入了你的手机。打开了你的手机,不然的话就是如果说是直接性的,通过网上窃取聊天记录的可能性基本上为0,因为他没有办法隔扣微信,是一个防护意识很强的一个平台。如果说,直接想要窃取的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防备系数太高,他没有达到那个水平做不到
这个的话你先别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彻底删除聊天记录,这样就是找黑客都无济于事了。
另外要注意的方面,我已经例出来了,你以后注意就行了。
1、不连接来路不明的Wifi
很多宝宝们都有蹭Wifi的习惯,到了公共场合,就会毫不犹豫地接上,殊不知这些WiFIi很多都是钓鱼Wifi,使用类似的Wifi获取手机的信息。所以有些便宜还是别占了。
2、使用共同ID
很多情侣为了省事,都会共用一个ID,这样其实很不科学,因为相当于你们两个都没有隐私可言,后面分手闹掰,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所以还是尽量避免使用同一ID。
3、置换手机
大部分人在换新手机时,旧手机直接当场处理卖掉,或者送给亲友,想着恢复出厂设置,或者删除应用就万事大吉,其实这些操作都是隔靴搔痒,经过软件恢复,就能复原,所以微信记录还是有泄露的风险。
相信只要大家平时提高警惕,还是可以有所避免。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首先,偷窥别人的聊天记录,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关于是否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犯罪,由于我国刑法尚没有隐私权一说,所以偷窥他人聊天记录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