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是书面的,口头续租没有法律保障,你要求继续住至租期期满可能不被支持。
建议按法院的通知时间搬走,你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大城市的发展一直都非常快,很多年轻人刚进入社会发展的时候也非常向往大城市,因为在年轻人的心里面大城市不仅经济条件好,而且衣食住行都非常便利,更适合年轻人去拼搏。
不过大城市的条件虽然非常好,但消费水平也特别高,很多刚进入社会发展的年轻人想要在大城市立足并不容易,在住宿这方面就很难解决,很多人一开始都选择租房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住宿问题。不过在一些大城市租到一些好的房子其实在房租方面也特别贵,比如最近就有相关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上海一名女子因为租房的钱不够,提出用身体换房租,一个月暂定16次。据悉,上海女子小李是一名刚进入社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她在毕业之后留在了上海参加工作,因为刚进入社会的时候没有什么钱,她一切都要靠自己养活自己,便选择了租房生活。
但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尽管是租房也并不便宜,再加上她的公司位处的地段特别好,房租特别昂贵,一个月最低也要三四千块钱,对于刚毕业的她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最初找房子的时候她和房东商量能不能让她先工作两个月之后再付房租,或者是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遭到了房东直接拒绝。房东表示现在在上海想要租房的人特别多,如果不能按月交房租是不可能把房子租给她的,因为这个地段根本不愁房子租不出去,何况现在租房的人还这么多。
因为当时小李特别着急想要找房,再加上她找的这个房子相比其它地方来说已经便宜很多,最后她便和房东商量用身体换房租,房东表示这个房子的房租最低一个月要3000多块钱,按一个月来算每周起码要交易3~4次,一个月大概15次,最后两人协商一个月暂定16次。从两人的聊天记录中我们可以发现,小李在和对方商量的时候还表示在男朋友在的时候肯定不能过夜,但对方不会经常过来,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有可能过来,在相互协商之下两人在私底下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小李也顺利地解决了自己的住宿问题。
而小李的选择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方面来看都不合理,虽然她刚进入社会的时候没有什么钱,但也不能以这样的方式去解决住宿问题,就算经济再困难也可以选择向亲朋好友求助,完全没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在这里劝告那些刚进入社会发展的年轻人在刚进入社会的时候千万不要好面子,为了面子做出一些傻事,以免自己以后感到后悔。
如果合同有约定,最好还是按照合同约定转账,如果更改一下合同的内容。
如果确实没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指定账户支付房租,而是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房租,并且也没有更改合同内容,建议在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房租”或者“X月房租”。如果直接转账不加备注,对方可以称是其他资金往来,添加备注可以方便日后产生纠纷举证。
看了你的详细描述。虽然是无意间偷看到的,但是越是这种不让当事者看到的,越是那个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你对她们姐弟都那样好了买柴米油盐还给她们做饭吃,做到了一个好闺蜜该做的一切。而她们私下里对你却是这样一种不对等的想法,真的有些过分。不配再成为你的好闺蜜。
建议你心里有数得了,都是在外面打工讨生活的,合得来大家就一起多交流,合不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退出来完事,没必要撕破脸把事情的真相戳破,那样对你也不好。做到心里有数得啦,以后跟她们少交流少来往,少公事也就可以了。
至于做成做不成闺蜜,我想你心中早已有了答案。做到看破不说破挺好的!
如你所述,房东行为肯定违约。但涉及报警,估计不会解决,民警也会建议你们走诉讼程序。对于此小金额的款项提起诉讼也得不偿失,如果有精力可以和对方坚持到底,如果没有,那就算了,对于这类人没理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