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钻法律空子的老板拖欠工资,没有证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1、到所在区的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作服、工作证、微信聊天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据;
2、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建议你可以这样做:
1、收集证据
你说没有证据,其实证据无处不在。那你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
第一,关于你工资的证据。工资的证据收集方式很多,比如,如果公司是通过银行发放,那银行流水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没有通过银行流水发,那线下发放的收据等也可以。另外,公司给你发的offer,如果有工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总之,能够体现你工资的书面记录,都可以作为你的证据。
第二,关于你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发工资的前提。这个简单,比如,是否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否有工牌,是否有考勤记录等,是否有购买社保的记录,如果都没有,那同事作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企业其他违法行为的证据。比如,是否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否购买社保公积金等。
2、和老板沟通协商
既然老板耍赖,说明你和他已经沟通过了,而且沟通无效。在这里要记住,就算老板不给你工资,也不要采取违法的行为去索要工资,这样会让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到时得不偿失。
3、通过法律手段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的工资。
现在国家对恶意欠薪处罚很严格,会把老板的行为跟个人信用挂钩,故意拖欠工资的,将限制出国、坐飞机、高铁等。
首先先给老板讲问清老板楼米工资的原由,如果公司制度里有,我们只能认倒霉。
如果没有,你适当的和老板说明情况讲讲道理,实在说不通就只能走一下几种途径了。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收集你工作证据:出勤记录、领工资记录等等。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1、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付双倍工资。2、补缴工作期间应该交的社会保险费。3、补发欠你的工资。
附:《劳动法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者已经依法离职十天左右,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以工作qq客户聊天记录全部不见为由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理由不能作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依据,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时,相关工作事宜应当得到妥善沟通,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即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义务和权利,用人单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