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疑似GAI周延与粉丝的聊天录音曝光,我个人觉得假如这一份聊天记录是真的话,那么周延这肯定就算是精神出轨了,至于说身体有没有出轨,这我们不得而知,毕竟一切都是未知数。聊天记录未必就是真的,我们要看后面事态发展如何才能做出定论。
周延本身是一个充满着正能量的人,毕竟作为一个说唱歌手,他的身上承载了不一样的意义。在中国有嘻哈这个节目大火的时候,周延获取了一个不错的成绩,让许多人都看到了他的实力,由于周延身上没有什么负面新闻,而且浑身散发着正能量,周延还一度被邀请去参加春晚。说实话,就这些来说周延也是一个极其正能量的人,就这样一个人,我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能够说出很多粗鄙之语。
假设这一段与女粉丝的聊天记录是真的话,那么周延将会面临人设崩塌,不仅宠妻人设没了,而且也是一种对女粉丝的歧视。在这一段聊天记录当中,这里面的周延对着粉丝极尽粗鄙之语,一直以一些比较黄色的段子撩着妹子,这真的是令人想象不到,这简直就是一种对女粉丝的歧视。而且之后也有的粉丝从周延的一些作品也发现了一丝蛛丝马迹,原来周延的作品也有着那么多的不可理喻之处。
周延在综艺节目上可谓是很疼老婆的,在与妻子共同上综艺节目的时候,妻子正值怀孕时期,妻子不舒服的时候周延一直都以尽心尽力地去安慰着,这可以称得上是怀孕时期妇女的模范老公,也让周延收获了宠妻狂魔这一称号。如果现在这个事情是真的话,宠妻狂魔的人设就不成立了。就这些文字来说,怎么都算得上是精神出轨,至于说有没有其他出轨的地方不好说,毕竟在聊天记录里面也没有体现。
不管怎么说,一个公众人物假如真说过这样的话,那无疑很败坏路人缘,周延这次如果真被实锤了,那么对于他的璀璨星途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周延的经纪公司发表宣言称周延并没有这一聊天记录,这聊天记录是虚假的,同时周延也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妻子的事情,所以只是谣言而已。当然,作为吃瓜群众来说,我们还真的希望这是谣言,毕竟周延是那么有正能量的一个人。
不能!聊天记录最多只能证明精神出轨,没有抓到实际现形就不算真的出轨。
目前法律还没有精神出轨一说,精神出轨也只表现在精神上,没有实质证据。
哪些可以作为出轨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3、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要能证明未被修改过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4、保证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
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