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是看不到学生之间的聊天记录的,因为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一种个人隐私,没有被公开的情况下,其他人是看不到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师是无权查看学生的聊天记录的。如果怀疑学生谈恋爱,可以找学生谈心,让他自己交代。否则的话私自翻看学生的聊天记录,确实是违反个人隐私的。但是从学习管理方面来说,老师能够做到这样主要还是为了学生好,让他好好学习。这个应该又比较更好的解决方式来处理这件事。
我觉得老师的做法是侵犯学生的隐私。管教是好事,但这个方式是不对的,学生隐私权必须得到尊重,如果老师不尊重学生隐私权,会向学生传递隐私权不值得被尊重的信号,那么长大后的学生也不会去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关于这件事,我有几个看法:
一、感到很震惊
震惊的不是查看学生聊天记录,而是要求删除无关应用,哪些是有关应有,哪些是无关应用,没有明确的说法吧!
二、老师们见怪不怪,心中波澜不惊
事实上,从疫情期间开始全国老师上网课,这样的事不少。老师上课声音是背景音乐,游戏是正经事,追电视剧也是正经事,一边听老师上课,一边聊天吐槽老师。实际上,学生是这样说的:正经人,谁听课。
三、控制欲和责任心过强的老师,仍然会做出过激行为
学生网课,逃脱了老师控制,这本身就是削弱了老师的控制力,网络对面的学生所作所为无法掌控,有强烈控制欲的老师就容易做出过激行为找回控制力。责任感强的老师,以“一切为你好”为行动指南,坦然做他觉得是她“应该做的事”。这里建议相信学生和家长,更要相信教育,随他们去吧。
四、现在学生举报老师已经司空见惯了
学生举报老师的理由很多,可以是影响睡眠和长身体,可以是影响心理健康,可以是师德师风有问题,老师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处分开除公职。实际上,近些年针对老师的网络事件,已经使得很多老师有了明哲保身的想法,毕竟只是一份职业,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五、青少年的隐私值得尊重,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青少年被当作人的体现
当自己的信件、照片、聊天记录被人翻看时候,滋味确实不好受。换位思考,理性行事。
六、预估后续:老师被处分,学校无责,教育局向全区学校发出通知,禁止侵犯学生隐私
同时,部分区域老师受惠于这位老师,如果近期有上网课的教师,针对网络教学的督查将有所放松,教师工作也会轻松一些。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对于学生互联网化,不能把监管压力都推向家长和老师。需要我们的监管跟上,加强网络绿色进化行动,也需要使用重典迫使开发APP的良心归位,同时手机生产厂家是不是可以考虑生产针对学生上网的绿色手机?
【法律分析】:老师查学生帐号看聊天记录算犯法。
老师查看学生的账号翻看聊天记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隐私权的常见类型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
隐私权教育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隐私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儿童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年人在儿童性教育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应当教育孩子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尊重他人的隐私。必须重视儿童的隐私权保护,儿童对于隐私权的充分了解将帮助他们免受骚扰和暴力伤害。
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2、老师偷看学生的聊天记录并打印,是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的。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查看聊天记录的行为也属于一种侵犯他人的通信秘密。
4、对于其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那肯定不能,你可以阻止学生在学校期间使用聊天软件。但看学生个人隐私一定要经过本人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