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地教体局的回复来看,这名女教师并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认为这是属于个人情感问题,所以通过回复的反应情况来看该名教师应该还是继续教学。但是从本质上来讲,这样的老师来教育学生真的能够做到以身作则吗?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事件梳理
近几日,一则中学女教师被人投诉当小三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的沸沸扬扬。事情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乐昌中学,当时是一名姓姬的女士在网络上爆料,该学校女教师魏某某多次插足自己的家庭,并且将当事者的聊天记录发到网上,随即就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投诉。
随即曲沃县教体局有回复称“该名女教师并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建议是走司法程序。”家住在山西侯马市的姬女士原本是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刚开始的时候夫妻也非常的恩爱,并且共同孕育一个两岁多的孩子。但就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丈夫的性情大变,经常的早出晚归,有时候甚至是彻夜都不回家,所以让她察觉到了异样。
随着后续的观察,发现丈夫确实出轨,出轨对象并且也得知是谁,从他公布的聊天记录可以知道魏某某经常强势的让丈夫和姬女士离婚。
事件本质
姬女士的目的是希望学校能够严惩,因为魏某某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在得知丈夫的出轨对象是一名中学老师的售后,她自己也表示非常的震惊。这件事情在7月10日给出了答复意见,明确表示这是属于个人情感的问题,无法认定魏某某违反了校规校纪,所以建议姬女士走法律程序。我自己也是作为一名教师,非常清楚这一点!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应该是神圣的,不容许有任何的污点,不然该怎么去教育学生?这不就相当于自欺欺人吗!虽说情感问题,其他人干涉不了,但是这是涉及到道德问题,是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而教师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这真的缺一不可。
事件总结
只有教师有一个高尚的情操,才能够教育出来高素质的学生。环境对于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学习生活当中,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素质培养,都离不开教师的教导。
然而,魏某某的行为已经给教师形象抹黑,真的可以说是有违“师德”。更何况是作为青春期中学生的教师,更应该以身作则,如果连自己都管不好,该怎么去教育学生?纵使千百般苦心劝说,他们真的会认同吗?我想应该不会的,学生路过知道这样的事情,他们又会怎么样去看待老师?
就这样一个课堂氛围,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讲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所以说我个人认为魏某某继续教学这应该是不够恰当的,自身有德才能育人!
看这标题是一头雾水,山西女老师出轨,怎么回家还暴揍丈夫?是被打的丈夫不应该娶这么狠的女人?还是问出轨的女教师丈夫为啥不跟她离婚?题主表述很混乱。查资料后才知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太原一已婚女老师王某出轨同校男老师武某两年,发现丈夫武某出轨的妻子姬丽丽(化名)后,找到学校并与王某发生撕扯,并暴揍了丈夫。我想,问题中“这样的女人”,应该指的是出轨同校男老师的女老师王某,他的丈夫为什么不跟她离婚?我们有必要了解,出轨时间达两年,他丈夫是主动发现,还是被动知晓?
网上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姬某发现丈夫不归家越来越晚,跟踪之后发现的;也有另一种说法是女老师的老公给捅出来的,女老师王某和丈夫恋爱七年之后结婚,生有一个孩子,她丈夫后来发现在结婚之前妻子就开始出轨到现在,就在曝光出妻子和武某的聊天记录。
出轨事情被捅之后,关于王某丈夫的报道很少,也没传出要跟妻子离婚的消息,倒是武某妻子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一、教育局的回复不满意
姬丽丽发现之后,一气之下向老公武某任职的中中学举报,丈夫和本校同事王某多次发生关系,确定两人关系不正常。
可是学校却认为,他们没有违反学校的规定,对于姬丽丽要求开除王某的诉求,没有办法满足。而学校的上级部门—教育局的处理意见也是如出一辙。无助的姬丽丽之后走法律程序。
二、法院的调解没达到预期
法院是对姬丽丽与王某进行过诉前调解。据姬丽丽说,"法院只是让我删除网上发的聊天记录,他们并不否认魏芳是个小三。",看来法院的调节没解决实际问题。
姬丽丽依然坚持要让破坏自己家庭的小三得到惩罚;所以随后,她在山西省政府网站投诉,事情似乎越闹越大,已经人尽皆知。
在政府网站投诉之后,教育局终于出具了信访答复意见书,大致说的是:您反映乐昌中学女教师魏芳婚内出轨您的丈夫,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要求对此老师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罚。但中学方面仍然坚持认为这纯粹属于个人感情问题,校方无权干涉。姬丽丽再次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投诉。
三、姬丽丽的无奈之举是否真的妥当?
在姬某与丈夫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把矛头指向了出轨自己丈夫的王某,找过单位刘校长反映过事情的严重性,但没有等来学校处理王某通知,才有后来法院起诉,政府网站投诉。
说起丈夫学校的态度,姬丽丽很是委屈。那么,她面对丈夫的出轨,她究竟是期待什么处理结果呢?是希望出轨的这两人得到法律制裁,还是要棒打“鸳鸯”?把矛盾一味指向王某能解决根本问题吗?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本来,两人的小儿子刚出生没多久,聪明伶俐,丈夫有体面的工作,家庭幸福美满。可如今,想到一想到丈夫跟小三在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心里就不踏实。一想到他们大胆越界的聊天记录就担惊受怕。姬丽丽看到学校这条路走不通,才接二连三地寻找别的办法。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婚内出轨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更多的是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是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涉嫌重婚罪。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罪。
然而,尽管夫妻一方出轨确实属于个人的私事,单位方没权处理,"教师出现婚外情只要不触犯法律,一般不会丢掉工作”。但并不是没有处理的方法,实际上,完全可以将两位老师其中一位调离。
说实话,如果姬丽丽想要挽救家庭,最好的方法就双方协商,冷静处理;不然事情闹大,可能有理变无理。
网上更多的是发现丈夫出轨的姬某,四处奔波,这是不是也说明了,婚姻中女方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对姬某来说,是对自己的不公,和对这个家庭的留恋,然而,激动的姬某能挽回丈夫的心?
相对来讲,王某的丈夫显得平静一些,看似平静的王某丈夫以后真的就能坦然面对妻子的背叛?一个家庭的任何一方面对背叛都是痛苦万分的,我想有些裂痕是很弥补的。但离婚不是夫妻两个人的事,还会牵扯到孩子,以及考虑到自己的年龄是否好再婚的问题。
其实,婚姻中夫妻的事外人很难道清楚,我很难回答你他为啥不离婚,因为“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你说吗?
我认为既然从事了老师这个职业,就应该有基本的道德素养,不做可能为学校蒙羞的事,不做损坏学校名义的事。当然,更加重要的是作为老师要给学生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如果老师品行不端,那么学生也会从内心轻视这位老师,更加不会听这位老师所讲的课程,对老师本人和众多学生都不是一件好事。2020年11月9日,王某举报自己在太原某高校的妻子与妻子的男同事,一位姓武的老师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据悉,王某是在无意间看到了妻子微信中与武老师的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上看,妻子与武老师已经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经常以出差为由发生关系。他们在办公室、寝室、车中等多个场所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在妻子挺着大肚子的时候,也与这个武老师发生过关系。
而两人在一起是在2018年的时候,王先生与自己的妻子恋爱是2011年,与妻子结婚是2018年。也就是说,妻子很有可能在与王某结婚之前就与武老师发生了关系。这个事实让王某非常难以接受,犹如五雷轰顶。愤怒的他选择向妻子所在的学校进行了举报,学校经过调查之后发生事情属实,已经将两人调离了岗位,并做出了处分。
不管从哪种角度,我都无法理解这位女老师的行为。我认为如果她不爱自己的丈夫了,可以选择和自己的丈夫离婚,或者干脆不和自己的丈夫结婚,然后和武某在一起。不管怎么样,她都不该背着自己的丈夫与别人在一起,还发生了关系。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也是值得批判的。我认为学校的处分太轻了,不仅应该将这两人调离教师岗位,还应该将两人停职,并且解除劳动关系。
女教师和出轨的同事已经被学校方面双方通报,已经停职停课,具体的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女教师姓王,在太原师范学校任教,她的出轨对象是同学院的一名同事,一个系,一个办公室,两人在一起两年之久,在车库的车后排,在男教师的宿舍里,女教师当时还大着肚子(根据她丈夫提供的聊天记录证实的)!
这事儿已经不用研究真假了,真的,学校都发通报了,女老师的确婚内出轨,的确跟男老师有关系了!
17年女老师先到的这个学院,男老师是后到这个学校的,俩人18年在一起的,18年七月份女老师跟老公结婚,19年8月份孩子出生,孩子出生一月后王璇就要跟丈夫离婚,咋地就是不过了,丈夫这才发现不对劲,这才感觉妻子可能外面有人了!
按照时间看,王璇在跟丈夫恋爱时,就跟这个老师好上了,那结什么婚啊,还想要优秀的丈夫,还想要情人的陪伴,这女人是真厉害啊!
俩人的聊天记录不堪入目!
王璇每天当着丈夫的面跟武老师聊天,他俩就是这么叫对方的,王老师,武老师,没有一句正经话,说的就是男女那点事儿!
什么浴血奋战,生理卫生课,生理指导,办公室的椅子,沙发,桌子,厕所,酒店,武老师还去过王老师的家里,大家想象一下吧,我也不能说的太直白了,俩人就这点儿事儿,天天就聊这玩意,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好像丈夫满足不了她一样!
王璇起诉离婚!
丈夫发现妻子出轨了,找到证据后交到学校,学校通报了两个老师,并调离了原来的岗位,王璇带着孩子离开了丈夫家,并起诉离婚,因为王璇是在结婚前出的轨,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要求做DNA,王璇压根就不给他机会,别说DNA了,看一眼都不行!
王璇知错吗?
当初王璇刚生完孩子就要跟丈夫离婚,各种说丈夫不好,去娘家坐月子都不回家,丈夫各种求也没用,大家当时都责怪王璇得丈夫,认为是他得错,孩子妈,刚生完孩子,要离婚,丈夫百口莫辩!
后来大家知道是王璇出轨在先,才清醒过来,事情暴露以后,王璇依旧不知悔改,怎么了,出轨怎么了,你没错过吗?
总结:
怎么有这样的女人呢?真给女人丢脸啊,你要是爱上你的武老师了,你别结婚啊, 当初直接跟武老师结婚多好啊,结婚了感觉俩人不合适就离婚啊,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啊,啥便宜都让你占了!
我觉得最后的结果是这样的,王璇跟丈夫离婚,带着孩子嫁给了武老师,从此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不要老是用道德去邦架教师,女教师出轨是思想品德有问题,那么那个男人呢?他的品德是否也有问题,他如果是公职人员也应该是出轨,也要开除吧!是不是教育部应该出台规定,约束教师的感情生活和婚姻生活!爱哪个不爱哪个,和哪个结婚和哪个离婚,都规定好!
个人私生活和工作有什么关系啊,她祸害哪个孩子了,请问这个要开除那教师队伍里参与赌博的人怎么处理?
工作和感情不能相互牵扯,只要这位老师在学校教育工作正常,就应该让她继续工作。至于私人问题应该有双方家庭一起解决。
在民国期间诸如郭老为代表的文人不也找了一个又一个么,为何都未能影响其文学、考古学地位?生在高度文明的现代,因为一名老师的私生活就开除其工作,岂不贻笑大方?这是人类进步的表象,还是重回封建世俗的体现?
出轨是个人私事,不是什么案件,出轨只说明个人作风和道德问题,与单位和工作没有关系,没有被开除的法律依据,有那条法律说出轨就被开除?没有!
个人生活感情问题,应实事求事。决不能捕风捉影!即使有也属于道德情感范围与工作无关,只要不危及学校和学生不触犯法律,教育局无权过问。人家婚内出轨也管,虽然婚内出轨不道德,但是人家两人的是事,谁又清楚,人家工作上合格就行了,有好多工作出问题的也不见得处理,人无完人,有的时候私事上很难处理,给点时间,干嘛要开除啊?!
为什么不能认为是两个真正情投意合的人相遇相知了呢?!在这种情况下结束不幸福的婚姻应受法律保护呀!至于对姬女士选成的各种伤害可以依法让其丈作出补偿呀!再说标题为何定为女教师婚内出轨,而不是姬女士丈夫婚内出轨呢?
我认为学校回复正确:一是学校不能仅凭姬女士的一封举报信就随意处理老师,出轨证据何在?姬女士有提供吗?俗话说,捉贼在赃,捉奸在双。而学校非司法机构,只要当事人不认可,学校是无法收集证据的,也没能力判断"一些证据”真伪,没有证据,如何处理?二是姬女士离婚,是否因丈夫出轨?还是另有原因,仅凭一面之辞,处理老师,过分轻率。三是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事实后,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事实及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不迟。芸芸众生怎能拿人家的私生活在此讨论,本身就不道德,教育局或学校是要根据司法判定书来对该教师进行处罚,毕竟教育系统不是司法机关没有司法权。
教师就是一种职业,什么园丁、什么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不过是社会强加给他们头上的一道道紧箍咒。把他们当常人对待,常人发生的事情在他们身上都可能发生。
这个问题很难取证,要有开房登记证明,要有做奸在床上视频或照片。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只能说明她们的关系暧昧。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界定。教育部门更无权过问了!弄不好她自己会触犯法律,背一个诬告!
教书就是一份工作,并不是道德先锋、君子模范。任何拔高要求,搞道德绑架的观点,都是陈腐思想在作怪。 老师只要没违法犯罪,学校教委就不应私设规章开除教职员工。规章不能大于法!
虽然归属于个人生活作风和道德问题,但是,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以及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就本案来看,教育局以公文回复欠妥,而且完全推卸了应有的批评教育责任。 虽然教育局无法理依据作出开除决定,然而,教育局应有明确的道德是非观和原则,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还是应该的。
婚内出轨败坏社会风气,与教师的职业道德朝悖,作风败坏,问题已出,必须严肃批评教育,促其遵纪守法,维护婚姻,假若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而不应在婚内再开小灶,猎奇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