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 是可以作为法律判决的参考证据的,而且随着人们的日常聊天观念的更新,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微信聊天,所以我国法律也相对应做了补充和完善,法律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相对应的法律证据,但是微信聊天本身来说,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之所以这么说,也是因为微信聊天本身就是日常的聊天社交,所以也包含很多的语境和语气,所以极易导致法律被滥用和误解,所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1,微信聊天记录本身是可以作为法律判决的参考证据的。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的社交方式已经改成了微信聊天,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微信聊天也确实可以作为法律判决的参考证据。尤其是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微信聊天的事实证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2,微信的聊天记录本身是不具备法律效应。
其实这句话本身是不完整的,客观上来说,微信聊天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客观证据,但是由于微信聊天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不宜具备相对应的法律效应。我国法律也会不断地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作出相对应的调整。
3,微信聊天记录,在一些复杂的案件审判过程中,也会特别的注意。
其实我们会发现由于一些刑事案件确实存在很多的难度,由于场景比较复杂,自然人一些信息也会在微信群内传播,所以这些聊天记录,自然也可以作为法律的判断依据。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承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法律效应。
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微信聊天记录本身就相对完善,更能够记录本身的自然人之间的互动行为,所以这也就导致微信聊天记录常常被用来作为判断依据的法律证据。所以从某些方面来说,微信的聊天记录确实具备了相对应的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聊天记录可以当法律证据。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 2、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3、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聊天记录必须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具有完整性,并经查证属实。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作为证据来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