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来说,丈夫私自导出老婆的聊天记录其实是侵犯了对方的隐私的。哪怕怀疑对方做了什么事情需要导出对方与别人的聊天记录,也还是侵犯了对方的隐私。若对对方有疑问,其实是应该开诚布公地问清楚,而不是这样偷偷摸摸地自己处理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妻子出轨其他人,丈夫将妻子和其他人的聊天记录公开,这一行为,从客观上来看虽然侵犯了妻子的隐私权,但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行为人去自杀,即丈夫的先前行为并没有产生任何义务。妻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能够自己在主观上辨认自己的行为,并且可以预见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妻子自己去自杀,这属于一种自陷风险的行为,其他人无需对她的这一行为负责。另外,在法律上,产生作为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其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其职务或业务本身要求他负有某种作为的义务。例如,游泳场的救生员有抢救落水人的义务,值班医生有救治病人的义务,保育员有保护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引起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行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合同行为
4、、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是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因此判断是否违法吗,要看的是这个行为在客观是否有可能引发危害结果,如果一个行为不能产生危害结果,那他就不能构成犯罪。
人家录制的是他老婆的聊天记录,如果不明说是你,对你是没啥影响的。你没聊不该聊的,自然也没啥后果。即使聊暧昧,也只是聊天而已,你没什么公职,也没啥影响。关键看他拿来干什么用。
不能做出轨的证据,但以作为影响夫妻感情的依据, 法院定夺时可以受到照顾
网络时代的到来,为两性情感提供了另一生存空间,虚拟的出轨事件也随之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虚拟出轨和现实出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虚拟世界里娶“老婆”或者嫁“老公”,都只是一场游戏,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不能算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