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9岁职业打假人陈之强被刑事拘留,他的行为对于市场安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明确依法打击以打假为名进行的敲诈勒索行为,这名男子在打假的过程中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人都通过网络购物的形式来达到省钱的目的,但是也有的人会通过职业打假来谋取巨额不当利益这名,19岁的职业打假人被刑事拘留也是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对于职业打假这个行业本身就是褒贬不一,我认为这名男子必须要依法严惩,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净化市场环境。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19岁的职业打假人陈之强可以说是在网络上非常火爆,2022年3月14日,徐闻警方上门将19岁的职业打假人带走调查,同时也带走了他的手机和案件资料,事情发生之后他的父亲感觉到非常的担忧,因为这名男子在成年之后,一年内提起了800多次打架诉讼获利10万元引发了每一个人的关注,众所周知打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通过敲诈勒索的形式来进行打假,必须要依法严惩。
2、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定性?
我认为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他在进行打假的过程中,大多选择一些资质不全,自产自销的商家进行打假。万幸的是这名男子也因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一定的代价,相信这件事情结束之后,他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打假是值得提倡的一件事,但是如果通过打假来谋取巨额不当利益的话,对于社会环境也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也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法律,避免做出践踏法律红线的事。
打假跟勒索确实有一定的边界,打假是根据商品,确实存在违规违法,有一定的法律条文进行支持,才能够称之为打假,而敲诈勒索则是以对方违法违规以及一些并不危害食品安全等事由来向商家进行索赔,如果对方不支持赔偿或者说不赔偿,打假人则就会跟商家施压,说要起诉或者说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打假跟敲诈勒索其实也有本质的区别,两者之间非常的容易混淆。比如说对方生产的食品确实存危害食品安全,那么我们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要求对方退一赔10。但是如果该商品并没有危害食品安全,而是标签瑕疵,我们也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我们就要投诉举报对方,甚至要到法院起诉对方用举报起诉来恐吓对方,这样的行为自然就有敲诈勒索之嫌。
其实这件事情当地的法院早就已经给过这一名18岁的打假人警醒,只是他依然执迷不悟。当地人民法院之前驳回了他不少的起诉请求,大多数都是该男子购买的商品,其实并不是为了生活需要来进行购买的,而是为了打假牟利,显然是不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的定义,就驳回了该男子的起诉请求。
当地法院经过多次驳回,但是该男子依然滥用起诉进行牟利,这种行为已经给司法造成了大量的浪费,而且持续的向当地的法院提起大量的类似的诉讼,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在这一起案件当中,最大的边界问题就是滥用起诉和恐吓商家的心理来让商家妥协,并不是利用法律法规来进行打压。如果对方生产的商品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我们可以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赔偿,但是不能够通过利用起诉和恐吓对方,甚至举报等手段来让对方妥协,这显然就违背了合法维权。
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涉案资金十几万的,会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避孕套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被索赔千元”、“国内制造的食品提供不出海外进口检验检疫报告,被索赔千元”,这种荒谬又可笑的理由,居然是出自“同行”“职业打假人”陈之强的诉讼状中。这些都涉嫌敲诈勒索。
广东一职业打假人涉嫌敲诈勒索被立案,事件的始末有何详情?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18岁的“打假人”陈之强惹事了。
陈之强算得上中国年纪最低的“岗位打假人”。2021年2月,过了完18岁生日的陈之强便打开了打假的职业生涯发展。不上一年时间,他已跟商家打过800多局纠纷案,盈利十几万元。殊不知,“打假”岗位带来他的不只是巨额盈利,也许也有牢狱之灾。2021年12月27日,审理过陈之强800多局诉讼案子的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觉得陈之强个人行为已因涉嫌勒索勒索违法犯罪,将其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徐闻县公安局已决策对其提起公诉。打假把自己弄成“嫌疑人”,刚成年人没多久的陈之强,这下子完全慌了。
“打假并不是恋爱,是为了更好地赚钱”
人们在18岁的年龄,通常会挑选 做自个喜爱的事儿,陈之强是个充分必要条件。他在18岁的情况下,为自己选择了一件“成年礼”——变成打假人。陈之强一点也不忌讳地说,打假并不是处对象,他并不是喜爱才能这一,他单纯便是为了更好地赚钱。
2003年1月28日出世的陈之强,现阶段长居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爸爸是一名驾驶员,妈妈待岗在家里,家里也有弟弟妹妹并未成年人。陈之强普通高中还没大学毕业,就逐渐为生活犯愁,他最后发觉了一条挣钱的门路——打假消费者维权。“前两年就对这领域有一定的关心,由于许多商家努力实现爆利,多多少少都是会存在的问题。我收集了一些有关实例和材料,学习培训跟法律法规诉讼相关的专业知识,随后就等待成年人之后,变成一名岗位打假人。”陈之强告知新黄河小编,上年2月,在过了18岁生日以后,他便以一个“成人”真实身份踏入了打假之途。
针对自身的第一起打假纠纷案,陈之强仍难以忘怀。“那时候是在徐闻县的一家小型超市,买了到了一件三无食品,随后向法院提到诉讼,经法院协商后,另一方赔付了我500元钱。”初战告捷的陈之强,逐渐更为经常地开展打假法律维权。为了更好地提升打假高效率,他将总体目标从线下推广变为网上,看准了几个电子商务平台。陈之强发觉,许多电子商务平台的店面存有很多的黑色地带:仿货、虚假广告、缺乏产品合格证书、进口商品没有质量检验报告这些。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如商家给予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有诈骗个人行为,则必须“退一赔三”;依照《食品安全法》,假如商家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给顾客导致危害,则应当“退一赔十”。
在陈之强来看,变成一名岗位打假人并不会太难,只需科学研究好有关法律法规、把握了检举、诉讼的步骤,打假的通过率就能越来越很高。他的打假目标并不固定不动,只需发觉商家有什么问题便会打,目地便是得到惩罚性赔偿。在陈之强的感觉中,最大的一笔打假盈利有5000元。另一方是一家运营熟菜的电子商务,由于食品类商品流通许可证书因涉嫌作假,陈之强在发觉该问题后,以顾客的为名选购商品,随后联络商家规定退赔,在遭受另一方回绝后,陈之强向法院提到诉讼并向工商局执法部门举报,最后在法院的协商下,取得成功赔付5000元。
一年里打假800余起,每个月收益过万元
在过去的一年里,陈之强过得非常繁忙。翻阅他的微信朋友圈和自己微博号,他每日都忙着写诉讼原材料、开庭审理,桌子上摆着厚厚的一摞的起诉状,像极了一个法律法规人员。除开本人打假,他也试着开始做起“招徒”的业务流程,设立打假消费者维权交流群,扣除388元培训费专家教授他人怎样岗位打假,有间企业乃至有心聘用他当律师顾问。闲暇之余,他还跟一位网民打过一场侵害自身侵犯名誉权的纠纷案,由于另一方在群内开展语言谩骂。依靠岗位打假,陈之强自称为,现阶段每个月有万余元的收益,11个月至今类似挣了十几万元。
陈之强说,自身全部的“打假”诉讼纠纷案均由本地的徐闻县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一共打过八百多场纠纷案,但绝大多数被法院驳回申诉了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驳回申诉的原因几乎一模一样:综合性此案及上诉人陈之强提起诉讼的别的案子客观事实,上诉人的订购个人行为显而易见并不是为消费水平必须,反而是出自于“买假理赔”的牟利个人行为,归属于“岗位打假人”,可以评定陈之强系以牟利为目地而选购涉案人员商品,其选购个人行为不符法律法规的顾客的订购个人行为,其提起诉讼规定惩罚性赔偿不符法律法规,我院不予以适用。
但是,除开被驳回起诉的案子,也有两三百场纠纷案,陈之强取得成功与另一方达到了和解书,在取得“调解费”后挑选 撒诉。“针对一些商家而言,由于了解自身商品有什么问题,为了防止10倍赔付、费时间走法律程序,通常会挑选 彼此‘调解’这类处理方法,这也是打假这一领域的关键固定收入。”陈之强表述说。
法院觉得因涉嫌勒索勒索,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2021年12月27日,陈之强忽然接到来源于徐闻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立即吓出了一身虚汗。
这本来是一起一般的“打假”纠纷案。做为上诉人的陈之强,提起诉讼珠海一家食品公司集团旗下电商销售的罐装食品类无法给予产品质量检测达标证实,向商家规定理赔。法院像以往一样,驳回申诉了陈之强的诉讼。但是,这一次的《民事裁定书》上还此外提升了几一大段内容:陈之强自2021年2月至今在网络购物平台以偏少额度(几十元至几十元不一)的工程款选购各种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类以及他商品等。
然后以该商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识的要求、无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商品到期等理由,故意向网络购物平台中的商家理赔,并乱用法律法规惩罚性赔偿标准要求商家赔付,乱用诉权提起诉讼牟利。我院在已审结的陈之强提起诉讼类案实体线宣判均为驳回申诉其诉讼要求。但陈之强并没有停手,再次有整体规划地、不断反复地为法院很多提起诉讼相近案子,运用一部分商家充分考虑诉讼成本增加、担忧被进一步抵毁而私了的心里以得到调解赔付进而牟取资金权益,将法院做为其理赔牟利的服务平台。陈之强的个人行为已严重影响在我国良好经营环境的建立,已使比较有限的公共资源网在维护保养个人得失和集体利益中间失调,超过了本人支配权行驶的界线,也失去支配权的正当行为,陈之强的个人行为已组成了对诉讼支配权的乱用。
以后,《民事裁定书》中再次写到:“截止到2021年12月23日止,陈之强已向我院提起诉讼该类案子达800余宗。2021年12月9日,本院认为陈之强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做为方式,运用商家焦虑心理状态,驱使商家让步,多次索要商家金钱,且总数巨大,因涉嫌勒索勒索违法犯罪,将陈之强因涉嫌勒索勒索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做出立案决定书。决策对陈之强因涉嫌勒索勒索提起公诉。”
陈之强表明,之前诉讼时从没碰到这样的事情,法院都一切正常审理案子,此次的诉讼一开始就甚为诡异。“此次我提到诉讼时,法官吴某找过我,要我立即撒诉,还说自身之前是申请办理刑事案的,假如我并不撒诉就将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这一次的诉讼也没走一切正常步骤,乃至都没给被告方发法院传票以往。”陈之强觉得,诉讼是自身一切正常行驶的支配权,法院可以驳回起诉,商家还可以提起诉讼自身,但徐闻县法院觉得自身因涉嫌勒索勒索,这一举动确实不可以了解,“假如法院觉得我因涉嫌勒索勒索,为什么没有第10场、100场时就评定,一直直到800多局才评定?”
2022年1月1日,新黄河小编打电话法官吴某掌握状况。吴某告知小编,陈之强的个人行为跟一般打假行为不一样,他购买到的物品无论真伪都去提起诉讼,运用法院这一服务平台,把法院传票寄来商家,跟另一方索取赔付,实际原因早已都是在裁决书上写清晰了。“他还跟大家法院说,一年要打一万起纠纷案,十年要打十万起。”
职业打假的“罪与罚”,法律法规界线在哪里?
近些年,因为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宣传策划,国内各地涌现一大批“岗位打假人”,造成法院审判的相近案子很多提升。在审判”岗位打假人“提到的诉讼案子时,有的法院表明适用,也有一些法院不兼容这类赔付,以降低相似案子的审理。但是,相近徐闻县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岗位打假人“移交至公安部门开展刑事立案的,在全国各地实
在广东有一位19岁的打假少年,这位少年叫陈之强,不过这位英勇的打假少年却被刑事拘留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陈志强在成年之后就当上了职业打假人,他向法院提起了几百次的打假诉讼,每个月收入也非常不错,月月都能上万。
但是因为他这种非常频繁的诉讼索赔行为,遭到法院的严重不满,法院在二零二一年的时候因为一起诉讼,认为他经常会利用一些商家们考虑到诉讼成本高,这样的心理去谋取经济利益,毕竟商家们很多都想要用赔偿和解的方式去调节。
这样的方式被法院当做是一个索赔牟利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的罪名,所以法院把这些犯罪线索都送到了公安机关,现在他也以及被刑事拘留。
当然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也是需要经过一番调查的,毕竟敲诈勒索的话指的是非法占有或者说以威胁,恐吓这样的手段去索取别人的财物。
在此案件当中,这位少年是通过这种打假的方式获得的赔偿,主要也是消费者和食品安全法的一些合法利益,那么少年是否每一个诉讼都是属于真实的,有证据呢
当然这种打假人如果是正规的,并不会涉嫌犯罪,但可能是因为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吧,有时候一些“瞎打的情况”,那么就特别容易造成敲诈勒索行为了。
这个职业其实也是有着投机取巧的,如果是要短暂获利的话,还是比较可观的,但这终究不是一个长远之计。
案件当中,少年父亲说,其实儿子做这一行并不是为了赚钱,他非常喜欢法律,并且他们家的经济也不是特别困难。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有人认为这个小伙子其实就是在网上找一些卖三无产品的,就会跟店家说去举报店家,为了息事宁人店家一般都会进行赔偿,但实实在在的打假应该是监督这些商家不能继续造假,并且没有假货的话,也许就不会有打假这个职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