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两个人在一起,一定会在微信或者QQ上留下很多聊天记录。谈恋爱的时候这些聊天记录都非常甜蜜,它们也是我们在难过的时候寻找安慰的一个途径。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一份感情,走向天长地久,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分手之后,聊天记录还要不要留着呢?
在我看来,分手之后聊天记录最好删掉。不是因为不想保存回忆,而是有些回忆越去触碰越会难过。我之前非常喜欢一个男生,暗恋他的时候,每天都会把和他的聊天记录翻上几百次,希望从那些微不足道的关心里看出个所以然。可事实证明我只是在欺骗自己,不喜欢你的人,再怎么妄想也是徒劳。
聊天记录代表的,或许是一种纪念,一种回忆,可是,如果这份回忆非常悲伤,倒不如学会断舍离,把它彻底留在过去,也当做一种和过去好好告别的方式,学会和以前的自己和解。
我一直觉得,在一段无法挽回的爱情里,既然选择了分手,就要分得彻彻底底,不要有任何联系,也不要给对方留下任何念想。既然分手了,就要把对方的一切从自己的生命里清空,包括那些或许甜蜜的故事。因为要相信,未来我们一定会遇见更好的人,和更值得爱的另一半,他才是陪伴我们度过一生的那个人,才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人。所以,那些以往的聊天记录,还是丢进尘土里吧。
恋爱,是异性或同性互相爱慕的行动表现。
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定义,现代定义为两个人基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
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赠与贵重物品,一方要求返还时需酌情处理。
赠与方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
若女方借婚约之机从男方处获取财物,则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而女方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收受男方财物,致使男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话,也可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不当得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前同居关系,这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因此,要是在这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对外借款的话,此时的债务虽然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却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别对待。而此时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了彩礼,日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则女方需要返还彩礼钱。
恋人有欺骗感情导致分手,即使是没有截屏记录和聊天记录,只要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可以要回来钱的。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有力的证明是因为欺骗感情导致的分手才能要回。
聊天记录如果已经删除了那么是很难恢复的,除非你找电脑高手,恢复手机数据!才能恢复聊天记录
女生分手后删除了所有聊天记录,这也不见到是恨你,也可能是觉的你们已经分手了,就断的彻彻底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