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登入微信。在微信主界面底部点击“微信”。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在此模块下,里面包含了你与好友的聊天记录列表,
2 点击一个好友,打开对应的备份文件夹,正常都是一堆数字和字母组成文件名的文件夹。进入后,找到“voice”文件夹
3 微信的聊天记录不支持漫游,所以当用户卸载微信时,所有的聊天记录将会被清空,下次安装后也不会恢复,但是你可以利用一些备份软件备份微信及其数据,下次直接恢复即可。
4 我们必须先取得Root权限,因为1.6版的文本信息是存储在手机里的,其它版本的照猫画虎即可。
他怎么威胁你的,录音或者截图,反威胁啊 让他不拿个三五万出来这事儿没玩
我遇到过这种情况,其实是选中了聊天记录里的红包消息,转发以后就变成特殊消息了,会这样的原因,是因为红包等信息,无法跟随文字记录一起转发分享,所以用“特殊消息”来表示这个特殊存在,聊天记录的分享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的微信客户端,然后登陆到我们要转发的聊天记录的窗口。
2、然后我们需要按住我们想要转发的聊天记录,这时就会弹出下拉的子菜单,在子菜单中可以找到“发送给朋友”。
3、然后点击“发送给朋友”,弹出选择好友的窗口页面。
4、在页面上选择我们想要转发的好友,然后点击发送,即可完成将聊天记录转发给朋友了。
5、我们也可以选择转发多条的聊天记录,只需安装任意的一条聊天记录,这时就会弹出下拉的子菜单,在子菜单中可以找到“更多”。
6、我们可以选择逐条转发,然后选择好需要发送的好友,点击发送,即可将聊天记录逐条的转发给好友。
7、我们也可以将聊天记录合并转发给好友,然后选择好需要发送的好友。
8、点击发送,即可将聊天记录合并转发给好友。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婆婆也是你的长辈,你不应该查看他的隐私,这里是不管是不是长辈,不能查看别人隐私,这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
别说不小心看到的,不小心看的也只会看一句两句,你都说什么之类露骨的话,那肯定是没少看,这个就不太好啦。
再者你婆婆这样实际上你应该当它没发生过
看得出来你媳妇对你对这个家一点愧意都没有,一意孤行,不撞南墙不回头。
你在做努力她都听不进去,这样情况只能找她父母说说你的想法,看她能不能听进父母的规劝,如果还不行,只能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