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聊天记录威胁并向别人索要钱财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并不能成为别人勒索敲诈钱财的理由,对此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完全可以告敲诈勒索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别人财物的目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要挟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别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样的人重情义,比较念旧。喜欢保留生活中的点滴,就像自己成长的印迹,后来发现,如果自己无法控自己的心,这样做经常会让自己莫名伤感,所以之前的自己也是忧郁和感性的。
慢慢的找到驾驭心的方法,自己变得快乐和阳光了,这样的小癖好反而成为快乐的源泉,世界的东西并无绝对的好坏,多因人们的好恶而有了分别,愿能努力掌控自心,掌控情绪,做个快乐的有情人
想记住的,总会记住。就好比,有些人的电话,怎么也忘不掉。有些人的电话,就是记不住。不是因为太难记不是,是没有用心去记。
有些人保留聊天记录,是为了保留那份美好。有些人保留聊天记录是为了记得曾经说过的伤人的话语。
有些人是为了怀念,有些人是为了记恨。
喜欢保留聊天记录的人:
1,生活比较细腻,追求生活的稳定。
2,缺乏安全感,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给到自己安全感。
3,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会生活的乐趣。
4,热爱生活。
5,有写日记的习惯。
6,喜欢写作。
7,情感细腻,较感性。
8,较敏感。
在笔者看来,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正常。
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特别重视,希望把两人曾经美好记录下来,那么这个人会有意识保留两人交往过程中的聊天记录,照片等等,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在交往之初就对另一方有所保留,怀疑,那么也有可能会下意识的保留聊天记录,以备不时之需。第三种是在现实中有一部分人,习惯性保留一些旧事物、信息、照片等。笔者不知道张恒是在什么情况下,选择保留这些聊天记录,但是这种情况在普通人身上,也是不少见。
1、张恒与郑爽分手
其实张恒与郑爽两个人早在2019年就正式宣布分手,但两人分手后的纠缠却一直持续了一年多时间。而今年1月曝光的海外代孕事件,更是将这一对娱乐圈情侣分手扯皮,上升了一个层次。代孕这个社会现象,也因为两人,被摆到明面上,让不少网友议论纷纷。就笔者而言,笔者是不支持代孕这个事情,我认为代孕有违人伦,这种行为是对生命最大践踏,代孕生出的孩子,有些可以生活得很好,但是有些会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慢待,甚至是遗弃,这些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事情,也是我们国家法律,道德都无法接受容纳。
2、到目前为止孩子是谁在抚养
截止到笔者发文日,孩子还是张恒一个人在抚养,郑爽并未参与到其中,而从张恒曝光的聊天记录上看,他本人对孩子还是很负责,可能因为是男性原因,所以在照顾孩子,碰到问题时,他常常会咨询别人,比如孩子发烧怎么处理,辅食喂养等问题。如果说聊天记录上表现的信息,不是张恒为了作秀而刻意营造出来的样子,那么笔者认为在父亲这个角色上,张恒还算是比较合格。
3、有人说张恒在利用孩子威胁郑爽
笔者不知道这个言论依据是什么,但是从张恒曝光的聊天记录来看,他一直是用比较卑微状态,在与郑爽沟通,当然我不认同说,一对没有感情的情侣或夫妻要为了孩子重新在一起,但是笔者认同他所说为了孩子和解这个看法。对于孩子而言,没有什么比知道自己父母不要自己更痛苦,也没有什么比知道自己父母反目成仇更为难的事情,而不幸的是,郑爽的孩子在成年后,两者都必须经历,只是希望他们两人能在孩子有自己想法之前,和解,不要让孩子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