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他欠你的钱,那就足以证明他欠你钱的证明了,所以说的话不需要别的了,那你以前他借你钱也没打欠条没啥的,只有这个微信记录的话,那就是凭证呗,这个就可以好使了,你有那个视频聊天儿啊,或者是什么短信呢?有这种借条的话,借款方式的话,他就应该能承认了,我认为是这样啊!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你证明两点,1微信号属于对方私人使用,2聊天记录是对方的而不是什么其他人用他的账号,后者证明起来麻烦。最简单的办法是电话录音,需要他确认借钱的事实,还钱的时间,就可以了。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付的,可以直接在微信账单里获取「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具体步骤:点击「我」——选择「支付」——点击右上角的「钱包」——点击右上角的「账单」——找到并点击转账的记录——点击「申请转账电子凭证」,就可以获取一份「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应该提供身份证等证据。
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至少要想办法搜集到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详细的户籍地址」,这样便于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
2、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如果没有被告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可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在搜索框内输入公司的名称,会显示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直接打印出来作为证据即可。
二、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常见的证据是借条。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时的备注等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六百八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一条~第三十条。
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有法律效应。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也是不同的。
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但是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院也无法确定,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时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还款的。
所以提醒大家在生活中如有有朋友向你通过微信借款时,你不妨在维系聊天中将双方的借贷关系说清楚,然后将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共同截屏,如此才能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据。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借款的证据都是以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的方式为准,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主要以一些书面的证据为参考, 如果借出去的钱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出借人是非常不利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借出去的钱一定是打水漂。根据法律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不承认这笔钱是借的,那他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进行抗辩。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A借给B10万元,B拒绝偿还,然后A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B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他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进行抗辩,比如提供债务证据证明这笔钱是A用于还款,或者提供购销合同证明这笔钱是A购买相关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款项。如果B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进行抗辩,那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会支持A,并认定A的债权成立。类似的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经常会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