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聊天信息当然可以公开,客服聊天可以公开但是不能删减,必须完整,从对话的第一个字开始。
企业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被领导看到,但是你享有会话内容共享公开的知情权。
企业开通企业微信的会话存档功能时,是可以看到员工和客户的聊天记录的,但是这个肯定会让你知道。在使用企业微信会话存档时,员工与客户都具有知情权。
当企业微信会话存档打开时,当成员与外部联系人聊天时,员工的企业微信将自动向外部联系人发送服务通知,通知企业聊天内容可能被存档。
企业微信的作用与功能:
1、企业微信有考勤打卡功能,每天上班只需打开企业微信,到了公司范围内就可打卡成功;
2、企业微信的审批功能,可以针对企业中的各种审批;
3、企业微信的汇报功能,这里包括工作日常的很多报告的;
4、企业微信还有视频会议、公费电话、企业邮箱等等。
聊天记录被对方公开,对方是违法的。对方可能会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法律分析
公开当事人聊天记录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目标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