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调取你的微信聊天记录,建议还是积极处理为好。可以的,纪检部门为了查办案件,是有权调查取证的。
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侦查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 公安部门是有权力查的。 个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微信记录都会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
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既使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通话,拦截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收发)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
法律分析: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既使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通话,拦截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收发)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
公安机关也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调查用户的微信账户的聊天记录信息,需要登录微信账号,然后通过查询用户的漫游记录信息。
刑事案件证据都包括什么
1.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
(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
(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综上所述,警方是可以调取微信记录的,但警方也需要依法立案之后,才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进行监听和定位,还可以拦截犯罪嫌疑人所收到的微信消息,以便及时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并没有涉及相应案件,警方也没有拿出相应的搜查令,那么不能随意调取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但是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是特别重要的线索,那么警方可以对聊天记录进行查询。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和进行刑事案件侦查的部门,拥有较高的调查权限、先进的技术手段。但,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随意查询和调取微信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只有在基于刑事案件侦查取证等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会查询用户的微信信息记录。
理论上来说,只要是跟案件侦查有关时间范围内的聊天记录,公安机关都有权调取,没有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微信官方声明这些聊天数据不会被上传到服务器上,只会保存在聊天双方的手机上,但也并没有说警方没权查询这些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个人或企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都无法查看这些数据,但警方是个例外,如果警方能够提供相关的手续,哪怕是微信官方,也只能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