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范围。要知道电子数据容易保存,让事实变得有数据可查,其实早在之前就出现过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情况来断案的案例,平时也是很多电子数据等作为证据,因此,微信聊天记录等被作为证据并不意外。
那么什么样的聊天记录才能作为证据呢?大家知道,记录截屏不一定真实,现在P图什么的特别简单,删除记录也很简单,那么怎样确保是完整的聊天记录呢?这就需要聊天记录软件来帮助我们了,我们可以使用聊天记录恢复软件恢复出来被删除的完整的聊天记录,这样才是完整的聊天记录,只有完整的、无残缺的微信聊天记录才会被判断是有效的,像什么的截屏都不是很靠谱,这里推荐数据恢复软件卓师兄,操作如下。
我们只需要把卓师兄安装到自己手机上,然后打开首页,选择【消息恢复】,然后进去等待软件为你分析微信记录数据,分析完成后选择微信账号,就能看到被删除的聊天记录了,然后恢复出来即可,这样才能算是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哦!
互联网上并不是法律的漏网之鱼,大家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电子等证据等还在进一步细化,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成员加入,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在网上肆无忌惮的去污蔑和攻击别人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各种社交软件,如果因为纠纷闹到法院,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但这些作为证据应该注意:是否能证明借款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共同证明借款事实;注意证据的形成形式、收集方式和固化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合同书等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具体参考如下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当前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但是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很多时候也是参照视听资料进行处理的,而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对于聊天记录的处理,必须根据上诉的法律规定进行证据的处理和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若聊天证据来源合法,形式合法,收集程序合法,则聊天证据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2、若聊天记录不满足程序合法、来源合法、手段合法的要求,则不能作为证据适用。
聊天记录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种类之一,要求具有三性,即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法院审查核实外,还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